
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今天发布《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》,对2014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》进行了修订,主要内容包括:
一是破解儿童用药研发难题。加强审评审批全过程充分沟通交流,对儿童专用创新药早期介入、研审联动,允许滚动提交资料。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中的药品,相关部门予以优先审评审批,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按程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等。
二是丰富儿童用药临床研发模式。鼓励支持国家医学中心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儿科研究型病房建设。探索组织建立全国儿童临床试验协作网和跨机构伦理审查机制。推动将已有中国成人数据的药品安全外推至中国儿科人群。
三是完善儿童用药临床应用。支持符合条件的儿科相关医疗机构、行业学(协)会等按规定提出增加和补充完善说明书中儿童适应症、用法用量等重要信息。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牵头制定儿童用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,修订中国国家处方集(儿童版)等,探索适时制定国家儿童基本药物目录。
四是规范医疗机构儿科制剂使用。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药监局对临床确有需要,而市场上没有供应或者没有供儿童使用的剂型、规格的儿童用药制定儿童常用医疗机构制剂清单。
五是加强短缺药品监测和保障供应。支持小品种药(短缺药)集中生产基地的定点生产品种纳入更多儿童用药。丰富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中的儿童用药。季节性传染病流行高发期间加强抗病毒、解热镇痛等儿童常用药品供应保障。此外,持续做好临时进口工作,保障罕见病、重大疾病等特殊人群用药。
六是健全支付管理体系。提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动态调整完善病种分组方案,在确定分组、系数等要素时适当向儿童倾斜。加强数据支撑,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开发儿童保险保障产品,鼓励将创新药、罕见病用药纳入保障范围。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,分组采购儿童专用药与成人用药。优化差比价规则,激励儿童适宜剂型、规格的供应。
《意见》还对创新儿童中医药研发机制、强化质量监管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、加大儿科药学服务供给和加强儿童用药宣传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、金融监管总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、国家药监局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、沟通会商和协同机制,分别按照职责,推进儿童用药研发、注册、生产、使用、报销等全链条政策衔接协同,形成工作合力,以点带面推动解决行业重点、难点问题,更好满足群众用药需求。
《意见》介绍,随着近年来儿童用药政策的不断完善,儿童用药基本可以满足当前临床常见病所需,但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。
一是儿童用药数量少,儿童适宜的剂型和规格缺乏,结构失衡。
二是上市药品说明书中仍存在儿童用药信息缺乏、不规范等问题。
三是未有效激发企业研发生产儿童用药的积极性,临床必需但用量较少的部分儿童用药保障供应能力仍显不足。
四是儿科药学服务供给总体不足,部分医疗机构配备儿童用药种类较少。
(总台央视记者 杨阳 史迎春)炒股配资理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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